浙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山东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广东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上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江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天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费用 江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 河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周期 找哪里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二)审查环节与经办要求 1、审查环节 (1)受理 受理部门: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责任人:受理部门负责人。 职责和权限:受理岗位负责现场接收材料,受理部门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审查内容:审查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 审查方式:书面审核。 审查结论确定: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审查程序:受理人员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的审核,应严格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进行审核,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①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企业不受理。 ②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③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企业当场更正。 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报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应当受理其行政许可申请,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⑥受理人员将《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生成一式二份,一份给申请人,另一份连同申请资料送交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生产许可证所在部门存档。